连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连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连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标段名称:连山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3.建设地点:葫芦岛市连山区
4.建设规模:计划建设面积5.***亩,其中:新建4*亩,改造提升1.***亩。
5.项目总投资:******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设计专业资质)及以上或者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时至**:**时(北京时间,)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分。
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标。
5.开标说明: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 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解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辽宁*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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