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黔江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厨房设备及餐饮器具采购及安装(第*次)已由************以渝烟工董决【****】**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厨房设备及餐饮器具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号。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为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及餐饮器具等采购及安装(不含重庆市局黔江物流中心厨房设备及餐饮器具等采购及安装)。
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职工食堂排烟风机、单头大锅灶、双头双尾小炒灶、双头低背矮汤炉、蒸饭车、*门雪柜、消毒柜、烤箱、面点机、单星双星盆水池、洗碗机、多功能切菜机、切肉机、*格售饭工作台、不锈钢工作平台、餐桌等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及培训服务、售后维保以及保险等,具体内容见清单。
2.5交货地点: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号。
2.6交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完成招标文件范围内所有工作(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个阶段为吊顶以上排烟风管等设施设备安装,第*阶段为其他设施设备安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具备发货条件,接招标人书面发货通知之日起:第*阶段5日历天内设备运达安装现场,**日历天内完成安装;第*阶段,5日历天内设备运达安装现场,**日历天完成安装。**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施设备调试)。
验收时间:运行正常**日历天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2.7标段划分:/
2.8其他:/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主要货物制造商证明或代理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标段中,*个制造商对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品牌同*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4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4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4年6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上发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东路2号宏声大厦**-5号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财富金融中心****楼***
邮编:/邮编:/
联系人:吕老师联系人:樊克扬胡雨薇
电话:详见其他发布媒介电话:详见其他发布媒介
传真:/传真:详见其他发布媒介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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