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5月1日-****年5月**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首页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地 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厦9楼
传 真: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备注 |
1 | 上饶市*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片光学镜片建设项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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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饶市量子座织造有限公司年产***套纺织品项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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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西*泽汽配有限公司年产*****套汽车底盘配件项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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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饶市博睿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件光学金属件项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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