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能源(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绩溪县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祥云路**-1号
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能源(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品牌(如有):奇瑞 规格型号:风云** 数量:1辆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章雪英、程利光、章兴敏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询价文件规定。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号*楼,联系电话:****-*******;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客运枢纽院内,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绩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客运枢纽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绩溪县华阳镇龙川大道***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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