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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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弘泽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 荣县河西新区鸿阳水湾半岛商业街***号附***号 | ***,***.**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川弘泽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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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西昌市东西海*河城区河道日常管护服务项目 | (*)河道日常保洁及巡管、(*)闸门运行看管 | 1. 水面清洁质量标准 水面无漂浮物,无明显阻水物及垃圾,水面感观良好。 2. 岸坡河滩清洁质量标准 达到基本无杂物堆积、无堆积垃圾、无明显洪水后的堆积物,尽量保持河道的自然生态和景观功能。及时清理乱丢乱弃垃圾。 3. 河堤清洁质量标准 河堤内无枯叶堆积、无各类堆积垃圾,河堤立面清洁。 4. 河道打捞清理标准 完成沿河巡回打捞和清漂,清漂后无明显垃圾。 5. 河道垃圾清运要求 清扫、捞漂、收集的固废等垃圾规范存放,同时作好标记,并采取措施避免产生*次污染,垃圾堆放停留时间不超过8小时,定时派清运人员清运。上岸垃圾由供应商及时规范处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6. 河道巡管要求 做好河道安全巡查及安全劝导,及时劝导河道围垦、放牧、乱丢乱弃垃圾、迷信活动、下河游泳戏水、点火焚烧等不文明行为,不听劝告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处置。 7. 闸门运行看管要求 按照主管部门东西海*河管理中心调度启闭运行闸门,做好闸门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上报处置,管理人员应具备闸门设备运行管理及基础故障判断处理能力,做到管理记录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8. 其他要求 (1)发现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时,由保洁单位对河道内的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进行打捞,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若发现疑似染疫,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2)汛期安全作业。河道汛期保洁作业时,应在河道洪水退至安全水位以下并确保作业安全后,河道保洁单位再行清理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人员设备安全及河道畅通和河面、河岸干净整洁。 (3)突发水污染事件后。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河道保洁单位应立即向项目采购人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4)发现河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时,河道保洁单位立即向采购人报告,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市水利局责令限期清除。 (5)遇重大活动或节假日或重要检查等情况,按主管部门要求要加强保洁力量,按要求完成任务,确保河道水面环境整洁。 (6)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并完善机构,按合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河道巡查保洁、闸门运行管理工作,接受采购人的日常管理。 (7)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船只等安全,若遇意外情况,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 (8)其它特殊情况。发生其它影响河道闸门的情况时,作业单位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 2年 | 采购人按季度考核(详见考核评分表) | ***,***.** |
张波、叶久英(采购人代表)、谢曦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中约定的代理费中标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为*个年度费用,本项目服务期限2年。成交供应商完成年度清漂打捞服务工作后,采购人将组织对该年度清漂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合同实行*年*签,上年考核合格后方可签下*年合同,上年考核不合格不续签。
名称:******
地址:*川省西昌市月海路*段中所安置新村**栋3楼
联系方式:****-*******
名称:*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号沙河*号*期7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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