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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邯山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阶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标段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邯山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阶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标段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邯山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阶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标段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沥青混凝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邯山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阶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标段工程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代召乡。本项目共包含代召乡区域内8个行政村(贾堡村、曹乐堡村、梁庄村、大乐堡村、东王庄村、东聂庄村、西聂庄村、裴堡东村)的雨雨水污水管网工程、路面恢复、坑塘治理工程建设以及4个行政村(城东堡村、西大夫庄村、东大夫庄村、高里堡村)的坑塘治理工程,合同工期***天。计划供货周期为:****年6月至****年**月。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报价人应配合招标人调整相应的材料供应计划)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为邯山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阶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标段工程项目沥青混凝土工程量为暂定量,按项目实际需求量提供。 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备注 (1)以上数量及交货期为暂定,具体供应时间以招标单位实际施工需求为准,***位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2)货物的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年版)、《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 (***/T ****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T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T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技术指标并满足设计及施工图纸要求。 (3)送货地点邯山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阶段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 *标段项目施工现场。 2.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实时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致,否则视为投标担保无效。在缴纳保证金时需注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沥青混凝土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以下招标机构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2.4 履约保证金:现金或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额度为合同暂定价的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因卖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履约保证金到期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个月内退还(无息)。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 2.5 合同买方付款方式及比例: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买方在收到发票后**天内,支付该批材料价值** %的货款,尾款待本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合格、且业主支付买方保留金后 ** 天内,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因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和付款审批程序导致延期支付的,乙方对此表示理解,乙方同意不以此为由停止供货和主张利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沥青混凝土生产或销售资质,沥青混凝土相关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5 月 ** 日 ** 时 **分至 **** 年 5 月 ** 日 **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将标书费交至以下招标机构指定帐户: 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投标人应以公司名义转账,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沥青混凝土标书费”,标书费不退,及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到邮箱(**********@**.***),此标书费用不提供发票。 标书费付款凭证应提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因未发送凭证的原因导致投标人未能及时获取标书下载权限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7日**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号****室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年5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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