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已由华安县水利局以华水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安县高安镇永丰溪*且支流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高安镇;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元;
2.3 产业类型:第*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护岸2.****,巡查步道0.****,河道清淤清障0.****,新建1座滚水坝,附属设施(标志牌1座,安全警示标识7个,河道管理责任牌1个,水位雨量视频监控系统1套)。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工程师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至****年6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华安县高安镇圩底,邮编:******
联系人:占先生,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号水利水电大厦**层,邮编:******
联系人:林先生,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网 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楼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水利局
地 址: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号、华安县华丰镇大同路**号
联系电话:****-*******、****-*******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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