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如东县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缓控释肥、硫酸钾型复合肥、水溶性肥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如东县耕地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缓控释肥、硫酸钾型复合肥、水溶性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采购包1:**.*******元;采购包2:**.*******元)
最高限价(如有):
预算金额****元,其中分包*:缓释掺混肥***元;分包*:硫酸钾型复合肥***元;分包*:水溶性肥料***元。按预算资金全额采购。
采购需求:
分包*:缓释掺混肥,N+P2O5+K2O≥**%,氮磷钾养分配比为**-6-**。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掺混肥料(**肥)国家标准、**/******-****缓释肥料国家标准。
分包*:硫酸钾型复合肥,N+P2O5+K2O≥**%,氮磷钾养分配比为**-**-**。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复合肥料国家标准。
注:按分包*至分包*的顺序开标、评标、定标,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全部分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个标,被推荐为第*中标候选人的,可以参与其他分包的评标。但不参与其它分包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需在****年6月**日前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缓释掺混肥
1. 投标供应商是本采购项目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必须具有肥料部级登记或省级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或备案的产品相同。
3. 投标产品需提供符合缓释养分指标要求(表1)的****年1月1日以来经***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并出具带有***标志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4.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与缓控释肥核心原料(缓释肥料)生产商的关于该投标产品核心原料的有效购销合同。
分包*:硫酸钾型复合肥:
1. 投标供应商是本采购项目的生产企业。
2. 投标产品必须经省级肥料备案,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备案的产品相同。
3. 投标产品需提供****年1月1日以来的经***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并出具带有***标志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楼会议室(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西路**号)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采购文件采购人单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现场谈判。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审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江海西路**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商务楼**栋***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