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桂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年烟叶运输、****年烟用物资转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桂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年烟叶运输、****年烟用物资转运项目(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名称:桂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关于****年烟叶运输、****年烟用物资转运项目
2.项目编号:桂烟***********
招标代理编号:****(******)*****
3.项目预算:*******.5元
最高限价(含税):(1)烟叶运输:含增值税单价3.***元/件(每件**公斤),最终结算以实际运输数量结算。(备注:不含税单价不高于3.1元/件)
(2)烟用物资转运:含增值税单价1.**元/吨·公里,最终结算以实际运输的数量及公里数结算。(备注:不含税单价不高于1.**元//吨·公里)
(3)物资短途运输:**公里内含增值税单价***元/车,**公里以上含增值税单价:***.2元/车。车辆要求载重**吨以上,物资不够*车的,将2个以上站点物资拼成*车。最终结算以实际运输车数数量结算。(备注:**公里内不含税单价不高于***元/车,**公里以上不含税单价不高于:***元/车。)
4.服务期:*年(具体起止时间合同中约定)。
5.服务简要说明:(1)****年烟叶运输业务内容:将******************所属各基层烟草工作站(点)****年收购的烟叶全部转运至湖南省烟草公司郴州市公司烟叶中心仓库(鸡公石仓库)。
(2)****年烟用物资转运业务内容:承运******************各基层烟草工作站(点)****年所需的烟用物资,包括烟叶收购包装麻片、麻绳、烟用肥料、农药、大棚育苗等的各种烟用物资的运输和转运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6.本项目不分包。(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合*或*证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湖南”网站(***.***********.***.**)、“信用郴州”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此项以“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和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此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此项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8)、①从投标截止时间起算,近3年内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组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组织、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②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认定存在特别严重行贿行为情节的企业(组织、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组织、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③上述涉及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可以从司法机关、党政机关及有关企业(组织、单位)获得,也可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司法机关和党政机关设立的官方媒体查询获得。对烟草行业行贿的行为,可以依据烟草行业内部调查结果、通报等进行认定。
(9)、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或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组织、单位),在列入“黑名单”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在列入“黑名单”期限内,上述企业(组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组织、单位),亦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且经营范围须具有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 7 日 9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不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桂阳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 其他
**.1、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及收取方式: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金额为¥*****.**元,支付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2、请投标人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3、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介质**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大厅,咨询电话:**********、***********
**.4、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5、如果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将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者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6、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移动**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介质**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大厅,咨询电话:**********、***********.
**.7、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9、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室 |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杨青莲 | |
| 项目组其他成员:段志鹏、廖良红 | ||
电 话: | 电 话: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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