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甲方):**********
地址:*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镇将军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址:洪雅县将军乡杨场村**组9-***号
联系方式:***********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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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军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1(项) | ¥***,***.** | ¥***,***.** | (1)投标人负责将军镇辖区内洪三路、安置小区、三宝场镇、三歇路(将军段)生活垃圾的分类清运,每天进行清运,上午7:00至下午18:00前必须清运完毕,确保垃圾桶内干净整洁。垃圾桶(池)原则上不能满桶和漫池。 (2)投标人用车辆每天对全镇所有垃圾进行封闭清运至洪雅县垃圾处理场,严禁沿线抛洒滴漏。清运时对散落的垃圾必须进行清扫,垃圾桶周边2米范围内不能见散落垃圾。 (3)在重点时段,投标人听从镇政府安排对重点部位清理到位。 (4)垃圾桶如因装载清运被损毁,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修复。 (5)垃圾压缩车不少于2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还须提供覆盖项目服务期内的合法有效《车辆租赁合同》)、不少于驾驶员2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驾驶证)、不少于装卸人员2名、燃油费,机械维修费、劳保用品购置等相关费用一律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所聘用的劳务人员由投标人管理,一切用工保险包含在年度承包费中,由投标人负责购买。 (7)垃圾清扫、清运中一切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责。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年**月**日
****年**月**日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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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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