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黄村镇安吴茶场园地复垦项目*建设运营*体化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泾县黄村镇安吴茶场园地复垦项目*建设运营*体化
*、项目编号:******-**-****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青硕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成交金额:*******.**元
评审报价:*******.**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服务范围 | 合同履行期限 | 备注 |
1 | 安徽青硕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通过相应措施将茶场园地复垦为水田和旱地,田间道路,蓄水坑塘,沟渠等内容;同时承担复垦当年及以后3年运营期的农作物耕种、管理、养护、收割及储存(农作物成果归采购人所有,由采购人自行处置),相关构筑物的维护以及现场环境的整治和管护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 **个月,其中茶园复垦服务期限为**个日历天,拟从****年5月中旬开始实施,到****年6月中旬完成茶园复垦工作,并于6月底前完成规定农作物的耕种,8月完成茶园复垦服务验收取得批复;项目运营期3年。 | 无 |
*、评审专家名单:孙宏钊、周荣、刘校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3)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和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泾县农村商业银行**层(贺村东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
采购人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岳翠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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