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由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以扬广行审备[****]***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文峰街道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开发东路,西至金鱼塘路,北至规划道路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
2.3招标范围:*****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红线范围以及计划投资内的所有方案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合同估算价:约**.***元
2.5设计周期:**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深化设计达到报规要求。(以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始设计时起算)。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 年2月至**** 年4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号)”的要求:
①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②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给予设计补偿:进入定标阶段的设计单位(除中标单位外)每家给予3*元人民币补偿(含方案著作权费用),定标后应积极配合招标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报审工作,待报审工作完成结束后*次性支付补偿款(以上设计补偿费凭增值税发票领取,补偿费用支付后,该方案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其他未进入定标阶段的设计单位均不予补偿。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5月**日至****年5月**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是指:***********7.0版本;
5.1投标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9时**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郭咏梅、展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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