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龙建招****-*****号
*、龙泉市剑湖遗址公园项目 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资金来源 自筹,已落实 ,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现负责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事宜。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龙泉市剑池西路与龙福路交叉口西侧,北至剑池西路、西至欧冶子雕塑前广场及秦溪山山脚边界、南至*中北侧规划道路、东至龙福路。公园占地面积约*****㎡,配套建筑面积约****㎡,主要建设主题景观及其它附属配套工程。总投资约*****,其中工程费用约*****(最终以初设批复为准)。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共分为*个标段,招标时采用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变更设计)和现场服务及各设计阶段优化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等所有内容。
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库*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库*平台)。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年5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锁办理咨询电话:*** ******* ****-*******。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4年5月**日9时00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3.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大楼西楼*层)。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类、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 》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龙泉市龙渊街道中山东路城东花园西侧裙房 地址:龙泉市龙锦公寓3楼
联系人:楼先生 联系人:汤女士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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