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智慧停车建设。本项目智慧停车外场设备覆盖城区内18条道路便道停车位共计6225个泊位,智慧停车平台覆盖全县各类路内、路外停车泊位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具备驿站、公厕等公共设施的信息接入和管理能力,并可对接“数字大名”相关应用和系统),运营管理中心为全县智慧停车管理中枢。2、交通导视系统建设。为了进一步发挥智慧停车服务效能,配套建设主动发光标志、停车诱导系统、全息路口系统。
2.1.3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
2.1.4计划工期:2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说明:①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②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③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红霞,联系电话:0311-85852910,招标人: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子凯,电话:0310-630110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2)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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