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大发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智慧停车建设。本项目智慧停车外场设备覆盖城区内**条道路便道停车位共计****个泊位,智慧停车平台覆盖全县各类路内、路外停车泊位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具备驿站、公厕等公共设施的信息接入和管理能力,并可对接“数字大名”相关应用和系统),运营管理中心为全县智慧停车管理中枢。2、交通导视系统建设。为了进*步发挥智慧停车服务效能,配套建设主动发光标志、停车诱导系统、全息路口系统。 2.1.3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 2.1.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1.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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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名县北京路与*大路交叉口东行***米路南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号长安*达广场**单元****-****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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