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大发改【****】***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名县主城区公共停车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智慧停车建设。本项目智慧停车外场设备覆盖城区内**条道路便道停车位共计****个泊位,智慧停车平台覆盖全县各类路内、路外停车泊位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同时具备驿站、公厕等公共设施的信息接入和管理能力,并可对接“数字大名”相关应用和系统),运营管理中心为全县智慧停车管理中枢。2、交通导视系统建设。为了进*步发挥智慧停车服务效能,配套建设主动发光标志、停车诱导系统、全息路口系统。
2.3建设地点:邯郸市大名县
2.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5月**日**时**分至****年5月**日**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答疑和修改等资料。未获取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大名县北京路与*大路交叉口东行***米路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号长安*达广场**单元****-****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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