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申请人:
我公司受***************的委托,就其“丹江口市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现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明细作如下澄清:
1.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工程量与控制价明细中存在工程量不*致,以发布的控制价明细中工程量为准。
具体为:“第*部分 封育治理措施”中“*、拦护设施 1隔离网围栏”
机械土方开挖(*类土)由“***.***3”修改为“***.***3”,工程量减少**.**%;钢丝格栅防护网基座***混凝土由“***. ***2”修改为“**.***3”,工程量减少**.**%。
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5月**日**时**分。
特此通知
*************
****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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