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社溪河(起步区段)整治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社溪河(起步区段)整治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社溪河(起步区段)整治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年5月7日 | ||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 (*)评标时间:****年5月7日 (*)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1人; 2、评标专家4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河道和堤防工程、工程造价。 (*)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6家,名单如下: 2、************; 4、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云南正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出现初步评审3.1.2(4)的情形,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未通过初步评审;贵州省公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扉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电子签名不符合第*章“投标须知”第3.6.3项规定,未通过初步评审。其余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废标情况: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出现初步评审3.1.2(4)的情形,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未通过初步评审;贵州省公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商务投标文件扉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电子签名不符合第*章“投标须知”第3.6.3项规定,未通过初步评审。 (*)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因素进行评比和打分,并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山和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定标情况: (*)定标时间:****年5月7日 (*)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1号评标室 (*)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关规定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定标结果:************,投标下浮率为2.**%。 | ||
中标候选人 | ************ | ||
投标报价 | 2.**%(下浮率)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工期 | ***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及其他施工节点以合同约定为准) |
项目经理 | 叶燕威 | ***格 (证书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有:项目经理1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员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 | |
业绩 | 1、惠州市惠阳区平光堤区和新鹤围堤险工险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草洋南部片区排涝站工程; 3、阳春市北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施工; 4、惠城区汝湖镇东江漫道乡村振兴示范带提升施工; 5、博罗县龙溪街道罗阳排渠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智慧东路***号智联大厦**楼 |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路人才服务大厦7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年**月**日
项目开标时间:****-**-**
公示开始时间:****-**-**
公示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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