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 | ||
品目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徐州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政府采购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国4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徐州市镜泊西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国4 |
项目概况 ****年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
采购需求:
防治范围包括宁宿徐、连徐、*环、徐济等高速公路,徐海、徐丰、徐沛、***等国道、省道和市县*级公路两侧各**米的绿化带,以及黄河故道两侧各***米范围内的美国白蛾和杨舟蛾发生区。绿色通道总计防治面积为***亩。
合同履行期限:
****年6月中旬**月(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根据虫情发展为准。在确保防治质量的前提下,按计划完成飞防作业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
3.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6.投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无重大飞行安全事故(以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网址:*****://******.****.***.**/*****/********.***。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无因飞防引起的(鱼、虾、蟹、蜂、蚕等死亡现象)的次生灾害事故或因飞防引起的民事纠纷等,提供承诺书备案留存。)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投标人须是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商业运行合格证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的独立法人;(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②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航空资格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的通航公司(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经营许可证、商业运行合格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③投标人须拥有直升机(或固定翼飞机)2架及以上(含2架)载重量***公斤及以上(含***公斤)适合飞防用直升机(或固定翼飞机)的占有权,(以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为准,所使用飞机国籍登记证发给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致,并提供民航局备案的投标人《运行规范》航空器清单页扫描件,民航局网站截图,加盖电子签章)。
4.④投标单位药剂要求:所使用药品要求所用药剂及生产厂家需从《关于转发《国际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关于推荐林业用农药产品的通知》的通知》(苏检防【****】**号)附件中林业用农药产品推荐名单选取,提供针对本项目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药品*证复印件扫描件(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康宽类药剂提供供货承诺、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5月**日**:**)前。
2、****年5月**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年5月**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室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徐州市镜泊西路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淮海东路**号苏宁广场A塔****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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