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新居C区7、8、9#商***、***
成交金额:******.**元,折扣率:**.**%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食堂食品采购,包括货物及其包装、运输、装卸、售前售后服务 等。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1)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 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年*签, 服务**不变。若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分之**、出现重大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 可以终止合同。(2)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采购人提前*天以电话、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向成交供 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等。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订单之日的第*天8:**前将采 购人所有订购的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临时增补的少量食材要在接到通知后**分钟内送达。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查曦、邹福莉、褚银(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费参照计**[****]****号文件标准计费(不足****元 按****元计费);
2、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 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桃花潭西 路***号、泾县财富鑫城**栋***-***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桃花潭 西路***号)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
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栋***-***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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