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金鼎路、长丰南路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工程资审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投标人信誉要求 4.2 陕西省建筑市场*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3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4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5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5.资格审查方法 5.1 本次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预审; 5.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3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 |||||||||||||||||||||||||||||
7.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4年4月**日**时**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媒介公开发布,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投标确认单。 | |||||||||||||||||||||||||||||
8.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持网上报名确认单、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4年04月**日至***4 年**月**日 (上午9:**-**:**,下午**:**-**:**)(北京时间),到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号旺座曲江E座2幢3单元**层*****号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前请提前电话联系),并于****年**月**日**时**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 |||||||||||||||||||||||||||||
9.招标文件的递交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4年**月**日**时**分, 地点为电子版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纸质版递交至铜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房建市政类)(铜川市新区华荣商城*楼)。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网上递交。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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