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钟宝镇集镇路灯改造及垃圾车厢购置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镇坪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张家大院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钟宝镇集镇路灯改造及垃圾车厢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钟宝镇集镇路灯改造及垃圾车厢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钟宝镇集镇路灯改造及垃圾车厢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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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采购规格长 2.**-2.**,宽 1.***,拖挂式垃圾车箱 ** 个;4.5 米高,蓄电池容量*** 瓦太阳能源庭院灯 ** 盏。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交货安装验收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钟宝镇集镇路灯改造及垃圾车厢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⑥《*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⑩《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钟宝镇集镇路灯改造及垃圾车厢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提供****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询价文件。
(2)报名成功后,投标供应商应将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络方式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电子询价文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询价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安康市江北办事处张岭村张家大院内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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