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孟津区化纤路变电站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孟津区化纤路变电站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2、项目编号:孟津工施招标(****)****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建设地点:洛阳市孟津区。
5、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孟津区化纤路变电站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孟津区化纤路变电站道路已建成**余年由于年久失修,道路损坏严重影响交通出行,地下电力管廊已无法满足变电站使用,急需改造提升,此项目长度***米,宽8米。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8、工 期:**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个***%,*个必须”。
**、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微型企业)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2、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晨杰、文宏军、张厚峰、周翔宇、胡自军
*、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发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公示情况:公示期内未收到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异议(质疑)。
*、定标信息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情况如下:
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 期:**日历天
中标单位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采桑镇行政街**号
项目经理姓名及证书编号:***;*级建造师;豫************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洛阳市孟津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单位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并附*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维码验证相关信息。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孟津区小浪底大道***号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环路***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管部门:孟津区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孟津区住建局招标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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