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鳌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镇区主干道提升改造工程(电气部分)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鳌镇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镇区主干道提升改造工程(电气部分)
招 标 人:漳浦县*鳌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李先生 ***********
代理单位:************* 联系方式:小胡 ***********、****-*******
工程交易地点:漳浦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楼招拍挂大厅(黄仓村***号)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K的取值区间为6.**%~**.**%(含6.**%,不含**.**%)]
工程建设地点:漳浦县*鳌镇
工程建设规模: 敷设电力线缆*****米、新立铁塔2基、水泥杆7根、安装欧式箱变**台、环网箱**套及相关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额******元)。
开标时间:****年**月**日 **:**时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含暂列金额**********元整)
小写¥********元(含暂列金额******元)
工期: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项目负责人:*** 证书编号:豫****************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合格和顺利送电为准。
评标委员会:曾龙泉(组长)、郑丽凤、赖明阳、杨燕玲、吴美惠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河南海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公司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扫描件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评审办法和标准 3.1.1、3.1.3、3.1.4、 3.1.5、3.1.** 条款。资格审查不通过。鑫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贵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的中级职称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评审办法 3.1.8 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要求,不满足专业需电气或电力或电力工程技术或电力系统等相关专业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备注:根据闽发改法规[****]***号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日。
招标人:漳浦县*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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