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的通知》(武农发[2024]14号)文件要求,经申报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推荐把关,区级审核验收等程序,常州市天绿生态有机肥有限公司符合《关于组织申报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的通知》(武农发〔2024〕14号)规定的项目申报要求,并经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为增强申报验收过程的透明度,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8日。
联系电话:85387950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2号,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邮编:213161
附件: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公示表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武进区2023年秸秆利用主体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补助资金公示表
序号 | 秸秆利用主体 | 购置秸秆处理设施设备情况 | 设备总价(*元) | 拟补助金额 (*元) | 备注 |
1 | 秸秆专用粉碎机*台**.4*元,秸秆专用输送机*套7.***元,常林装载机*台**.6*元 | **.** | ** | 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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