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水资源开发利用*期工程(梅湖水库扩容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甬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财政补助外,其余由慈溪市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慈溪市横河镇梅湖水库。
2.2标段:1个标段。
2.3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梅湖水库扩容改造和梅湖江整治工程。(1)梅湖水库扩容改造主要包括水库大坝加高改建,加高后坝顶高程为**.**米。原溢洪道改造并加装泄洪闸、原泄洪隧洞改建为输水隧洞、原发电引水隧洞改建为泄洪隧洞等。(2)梅湖江整治包括河道整治总长****米、泵站(闸)改造以及桥梁改建工程等。梅湖水库扩容后总库容*****立方米。梅湖水库扩容后仍为Ⅲ等工程,水库规模仍为中型,设计防洪标准**年*遇。主要建筑物(拦河坝、溢洪道、引水隧洞和泄洪隧洞等)为3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下游护岸等)为4级建筑物。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主要内容为由业主委托的第*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实体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量测、试验、度量,并对检测结果依据有关标准或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与判定,以确定其质量是否合格,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量测类、金属结构类、机械电气类5个类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名,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6个月(除开标当月)任意*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
(*)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年3月**日至****年3月**日(上午9:**-**:**、下午2:**-4:**)(除节假日)。
5.2获取地点:*************(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号辰佳大厦6楼)。
5.3报名资料:投标人凭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职称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5.4招标文件售价:***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3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安排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慈溪市水利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号)5楼会议室。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南路***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号辰佳大厦6楼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