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财采投【**** 】4号之*)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项目名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保洁绿化养护运送服务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广东智慧医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软件路8号之****房
被投诉人1: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楼
被投诉人2: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地 址:湛江市赤坎区源珠路***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第*章“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提供6个月以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在“企业经营年限”对部分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第*章“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1年以上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在“企业经营年限”对部分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条第(*)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成立,责令采购人对本项目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湛江市财政局)
****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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