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招租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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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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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域/场地概况 |
1.开发区D区商住*楼7项单间,已通水、通电。 2.铭德上居活动中心部分区域、**庄园活动中心部分区域。 3.诸葛小区3套、开发区5套、江川大街1套,共9套,均为全新装修且配置全新家具的小区内单元房。 详见附件《************商铺(房屋)招租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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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
1年起租,租期不超过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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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限制 |
1.承租人装修不得改变、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2.承租人装修必须符合消防法规(承租人自行向消防主管部门报批)。 3.承租人须事先向出租人报装修方案,经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施工。 4.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和不可拆除部分设施设备无条件归出租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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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形式 |
采用公开招租(现场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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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 |
1.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机构和组织均可参与竞价。 2.法人、其他机构和组织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登记办理“*证合*”的仅须提供印有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 |
** |
报名时间、地点 |
自****年3月6日起至****年5月5日止。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若有第*意向承租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即为从第*意向承租人报名之日起**个工作日止;招租公告发布满1个月后,若有意向承租人报名的,可直接确定意向承租人。 报名地点: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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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勘 |
出租人组织现场查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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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竞价时间 |
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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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地点 |
玉溪红塔文体中心聂耳音乐厅***室,现场竞价。 |
** |
合同签订 |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承租人逾期不来办理签订合同和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将取消承租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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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方式 |
银行缴纳或转账支付 |
** |
其它 |
1.本次竞价只包含租金,除租金外,承租人还须交纳如下费用: (1)物管费、垃圾清运费详见《************商铺(房屋)招租明细表》(附件); (2)水费、电费按实际用量依照供水、供电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收取情况自行缴纳,但由我公司收缴的水电费另外收取**%的手续费(具体费用缴纳以合同约定为准); (3)使用房屋产生的其他费用由承租人向相应单位缴纳。 2.承租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并且不愿意作出调整的; (2)承租人经营(使用)范围超过限制的; (3)承租人逾期未交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4)其他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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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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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 (房屋)招租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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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筑名称 |
实物现状 |
建筑面积 |
此次对外招租建议起竞价(元) |
出租用途 |
租金 上浮率 |
物管费 |
垃圾清运费 收取标准 |
备注 |
1 |
开发区D区商住*楼(***) |
单间 |
***.** |
***** |
仅用于除餐饮(饭店、快餐店等程度相当的餐饮项目)、娱乐(***、酒吧、活动中心等狭义范围)以外,且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合法经营项目。 |
次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 |
现暂未收取物管费,若后续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管费,由承租人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
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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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发区D区商住*楼(***-1) |
单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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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发区D区商住*楼(***-1) |
单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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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发区D区商住*楼(***-1) |
单间 |
***.** |
***** |
|||||
5 |
开发区D区商住*楼(***) |
单间 |
**.** |
**** |
|||||
6 |
开发区D区商住*楼(***) |
单间 |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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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发区D区商住*楼(***) |
单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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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庄园活动中心*层舞蹈室 |
舞蹈室 |
***.** |
***** |
仅用于开展文体活动(例如:舞蹈、瑜伽、形体课等培训)。 |
次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上浮3% |
2元/平方/月,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0.5元/平方/月,由我公司代缴。 |
由于该场所位于小区内,承租户在经营时应针对小区业主给予特定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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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铭德上居活动中心*层舞蹈室 |
舞蹈室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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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葛小区Z-**-6-5 |
单元房 |
**.** |
***** |
只能用于日常居住,不得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
次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上浮2% |
**.2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8元/月/户,由我公司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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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葛小区Z-**-6-3 |
单元房 |
**.2 |
***** |
**.5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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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诸葛小区Z-**-1-1 |
单元房 |
***.** |
***** |
**.8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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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区D-**-6-6 |
单元房 |
**.** |
***** |
**.5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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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区F-**-5-2 |
单元房 |
**.** |
***** |
**.6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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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区F-**-1-8 |
单元房 |
**.2 |
***** |
**.6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
** |
开发区F-**-1-9 |
单元房 |
**.3 |
***** |
**.6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
** |
开发区F-**-1-2 |
单元房 |
**.2 |
***** |
**.6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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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川大街生活区**-6-2 |
单元房 |
**.** |
***** |
**元/月/套,由承租人缴纳至我公司 |
垃圾清运费由承租人自行交相关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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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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