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计划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业主 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绥 棱县水务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阁灌区位于绥棱县城东部,呼兰河*级支流诺敏河中下游,阁山山脚以下诺敏河两岸滩地和阶地上。灌 区所辖绥棱县的*吉台、阁山、靠山、长山、上集、泥尔河等6个乡(镇)**个自然村。阁山水库建成后长阁灌区规划为水库 直灌灌区,长阁灌区土地总面积**.***亩,设计灌溉面积仍为**.***亩,其中水田**.***亩,早田**.***亩,均达到灌溉
要求。
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后,灌区基本实现“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健康”的目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要进行渠首维修改造;骨干渠系全部配套、原有衬砌段除险加固;渠系装配化,实现节水改造;沟 道生态化,实现生态改造;完善配套建筑物,拆除重建有安全隐患影响过水建筑物;配套量测水设施;完成灌区信息化和现代 化建设,完善管理设施;实现灌区工程设施与生态环境的和谐融合。
2.2招标范围:针对黑龙江省绥棱县长阁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提供勘测、设计服务,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 勘测、总体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等技术服务内容。
2.3服务地点:绥棱县长阁灌区。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日内提交满足审查要求的总体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技术成果;后续实施方案设 计及施工图设计等满足审查及施工进度的要求;其他单项设计报告按照项目总体进度满足相应审批程序及时间要求提交成果。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备工 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
网”(****://******.*****.***.**/*****)近3年内行贿犯罪名单(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年)。
3.4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
国”***.***********.***.**查询结果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 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 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 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 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 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
监督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 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 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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