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己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西夏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银 农发【****】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中央增发国债资金****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 *元,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为****亩,涉及西夏区兴泾镇西干村、泾河村和兴盛村。项目区北至东*支渠,南至东*支渠,西至西干渠,东 至西*斗渠等。
2.2建设地点:西夏区兴泾镇西干村、泾河村和兴盛村。
2.3计划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个标段,其中:
西夏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西夏区兴泾镇西干村、泾河村和兴盛村。项目建设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
壤培肥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激光平地 ****亩;
2.土壤培肥工程:项目区机深翻**** 亩,增施有机肥****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
(1)灌溉工程:翻建扬水泵站 1 座;规划砌护斗渠 3 条,总长 ****.***,其中:扬水*斗渠***.***,西*斗渠****.***,西*斗 渠***.***;砌护农渠** 条,总长 *****.***,其中:扬水*斗渠所辖农渠**条****.***,扬水*斗渠所辖农渠9条****.***,西*斗渠所辖农 渠6条****.***,西*斗渠所辖农渠2条***.***;配套各类建筑物及畦田口 ;
(2)排水工程:西*斗沟配套沟道建筑物 4 座,均为3.**×5.**跨沟生产桥;
(3)其他水利措施:设立项目公示牌 1 座,建筑物标识牌**座。
西夏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西夏区兴泾镇西干村、泾河村和兴盛村。项目建设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 壤培肥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激光平地****亩;
2.土壤培肥工程:项目区机深翻****亩,增施有机肥****亩;
3.灌溉与排水工程:
(1)灌溉工程:规划砌护斗渠4条,总长****.***,其中:西*斗渠****.***,西*斗渠***.***,西*斗渠***.***,西*斗渠***.0
**;砌护农渠**条,总长*****.***,其中:西*斗所辖农渠8条****.***,渠西*斗渠所辖农渠**条****.***,西*斗渠所辖农渠6条****.***,西*斗渠所辖农渠5条****.***,东*斗渠所辖农渠6条****.***;配套各类建筑物及畦田口;
(2)其他水利措施:建筑物标识牌***座。
西夏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建设地点位于西夏区兴泾镇。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土壤培肥工程,增施有机肥****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标段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拟派项 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 水利水电工程*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标段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有机肥相关业务;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机肥料登记证;投标单位的生产线必须保证 甲方所需货物产能。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限制其 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年,单位犯罪自人民 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年,单位犯罪自人民 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标段投标。
3.5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 况弄虚作假投标者, *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持**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 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 的制作,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 标活动。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按照宁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 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如系统内电子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不* 致,请各投标单位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内的开标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为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民族北街北塔美居公寓*号楼****室
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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