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河东、后河东*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材料的检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前河东、后河东*期安置房建设项目材料的检测已由曲周县行政审批局以曲审批投资核字(****)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前河东、后河东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占地面积43472.56 平方米。拟建设 11 栋 18 层住宅楼(其中:装配式建筑设置在 11#住宅楼,地上住宅建筑面积 96126.7 平方米);以及配套商业、配套公建和附属设施,其中:S-5# 2~4 层为配套商业用房、S-10#配套公建为超节能建筑(商业部分为曲周县县城段滏阳河生态修复暨双河片区城中村改造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规划商户回迁统筹配建)。总建筑面积144102.41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07778.03 ㎡(住宅建筑面积 96126.7 ㎡、配套商业建筑面积 7052.6 ㎡、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4168.73 ㎡、附属设施 430 ㎡),地下总建筑面积 36324.38 ㎡(住宅储藏间 10368.39 ㎡、住宅车库 25955.99㎡),本次招标为该建设项目材料的检测。
2.1.2 建设地点:邯郸市曲周县振兴路以北,宁魏路以东,利民街以西;
2.1.3 服务期限:相关原材料送检或项目开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结束。
2.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项目、材料检测标准和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 招 标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曲周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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