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新寨乡李家石村级电商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宕昌县新寨乡李家石村级电商馆建设项目已由**********新政发〔2**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项目概况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宕昌县新寨乡李家石村级电商馆建设项目
3.招标编号:****-******
4.建设地点:新寨乡李家石村
5.工程规模:
该项目为宕昌县新寨乡李家石村级电商馆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电商馆**.**平方米、新建透水压花混凝土***.**平方米、新建透水砖**.**平方米、新建矩形灌溉渠8.**米、新建*阶流水灌溉渠**.**米、新建喷泉(直径2.**米,成品定制)*座、新建****引水管**米、新建垫方***.**立方米、新建5.**米高挡墙**.**米。
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个日历天
7.标段划分:*个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资金来源:甘肃省信用联社帮扶资金。
*、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年(****年2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4.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5.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组成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拟派人员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提供近*个月(***3年9月至***3年**月期间内)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提供拟派本项目人员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承诺函);
7.投标人近*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年-***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9.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4年2月**日**时30分起至***4年2月**日17时**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逐页加盖公章,至**************进行登记,待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4年3月9日**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水韵江南3号楼1单元2**室)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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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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