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兴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我中心受********委托于***4年1月**日至***4年2月8日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兴城市第*海滨浴场西北侧,小坞渔港 | ||
土地面积(㎡) | *****.6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年 |
起始价 | ****(*元***) | 成交价 | ****(*元***) | ||
竞得人 | ************ |
*、公示期:***4年2月8日至***4年2月**日
*、该宗地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在**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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