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非标专项债资金采购*批医用设备项目(第*批)
*、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赤杨社区张蛮组**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眼底激光机(**:***倍频激光治疗机)、裂隙灯(裂隙灯显微镜)
品牌:科医人/美国、拓普康/东莞
规格型号:***** *******、**-**
数量:1台、2台
单价:******.**元、*****.**元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小兵,张恩举,陈业农,潘云霞,司宏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非标专项债资金采购*批医用设备项目(第*批)第1包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建设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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