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桂财采〔****〕**号)等有关规定,金秀瑶族自治县*角乡人民政府拟对*角乡*角屯便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角乡*角屯便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金秀县*角乡*角村*角屯。
*、项目采购内容
(*)*角乡*角屯便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吊桥、公厕、防洪堤、道路及栏杆等(详见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竣工验收。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报价依据
1.*角乡*角屯便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投资为***元;
2.超过该限价的报价文件作废;
3.接受询价的单位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年版)的通知》。
*、接受询价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市政(城市、农村)道路工程施工资质单位;
2.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报价文件按以下资料提交
1.预算书;
2.报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有效资质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以上采购项目的报价均含材料费及税费等,请各投标人于****年1月**日**时前以书面形式密封盖公章报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角乡人民政府(地址:金秀县*角乡*角街**号*角乡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如龙,联系电话:****-*******。监督人:黄小莲,联系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角乡人民政府
****年1月**日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