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柳州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第*方服务项目**分标已按合同约定提前完成,并经我局组织履约验收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柳州市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以及《****年柳州市本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第*方检测服务项目验收方案》要求,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内容
****年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第*方服务,包括抽样、检测、应急调查等。采取材料审查、电话问询和实验室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查看质量管理体系、设施环境、标样配置使用、检测质控样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合同履行符合性情况;核查抽样是否规范、时效性强不强、样品是否有代表性、样品流转是否规范、检测报告是否科学准确、保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原始数据是否真实性和有效性。
*、验收情况
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技推广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专家组成项目验收小组,按项目验收程序对供应商能力符合性、服务内容、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进行了逐项验收。
*、验收结果
验收对象 | 合同条款(服务内容、标准) | 合同履行情况 | 是否合格 |
| 区级畜产品风险**批次
| 完成检测**批次(广西博测公司实施) | 合格 |
市级水产风险监测 ***批次 | 完成检测***批次
| 合格
| |
市级畜禽风险监测 ***批次 | 完成检测***批次
| 合格
| |
市级畜禽监督抽检 ***批次 | 完成检测***批次
| 合格 | |
螺蛳粉原材料专项检测 ***批次 | 完成检测***批次(含广西博测公司应急抽检**批次)
|
合格 | |
“瘦肉精”专项检测 ***批次 | 完成检测***批次
| 合格 | |
饲料专项检测 **批次 | 完成检测**批次
| 合格 |
*、公示时间
****年1月**日至1月**日。
公示期间任何组织或个人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书面、邮箱或电话方式反映。若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实,公示结束后将依据有关程序兑付合同约定款项。
反映电话:****-*******,邮箱:*****@********.***。
********
****年1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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