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化验中心升级工程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水质化验中心升级工程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证号 | ********** **********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 | 施工员 | 质检员 | 材料员 | 造价师 | 资料员 | ||||||||||
*** | ** | 彭仁楚 | 彭康浓 | 余少明 | 龙建科 | 戴德斌 | 彭晋豪 | ||||||||||||
证号 | 粤**************** | ************* | 粤建安**(****)******* | ******************* | ******************* | ******************* | 建[造]************** | *******************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广西防城港核电厂*期工程**/**/**外墙、屋面修复项目; 2.福田区业务场所负*层至*层公共区域维修改造工程; 3.国家网球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场馆装饰装修工程; 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5.阳江核电海滨花园2号楼改造工程; 6.前海珑湾国际人才公寓项目公寓区域装修工程Ⅰ标段。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获得“信用中国”****年度诚实守信; 5.获得“信用中国”****年度诚实守信; 6.获得“信用中国”****年度诚实守信; 7.获得“信用中国”****年度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水质化验中心升级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码)在本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期间没有担任任何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 2.(1)我公司参加****************水质化验中心升级工程的投标活动前,从****年**月**日至今,我公司无违约或不恰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诉讼及各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2)我司从****年**月**日至今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3)近*年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起的争议或诉讼情况。(4)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任何行贿犯罪的记录。 3.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水质化验中心升级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4.(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投标人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第2中标候选人 | 内蒙古*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 | 证号 | **********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项目管理人员 | 职务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丁帮建 | |||||||||||||||||
证号 | ********** | ********** | 蒙建安**(****)*******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乌海市嘉豪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 | ||||||||||||||||||
投标承诺 |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水质化验中心升级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 2.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水质化验中心升级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3.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4.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1)计划工期:计划****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天。(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3)安全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4)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有效期:**天。(7)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8)中标后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非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严格按照内建工〔****〕**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执行。(9)完全响应实名制相关内容。 5.经认真核查,我公司****年**月**日至今司没有发生诉讼和仲裁纠纷。 6.不存在下列情形之*:(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 | 1.投标文件封皮、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2.授权委托书中的身份证不是彩色扫描件;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投标总价封皮;4.以上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无效标条件**(3)、**(9)、**(**)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致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与参评。 |
****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若无异议,第*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部委第**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海市海南区
联系人:戴工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新华·汇A座**层****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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