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水批〔****〕**号
你公司《关于办理贵港市港北区南辉种养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头生肉猪养殖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根据已审定的《贵港市港北区南辉种养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头生肉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贵港市港北区南辉种养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头生肉猪养殖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胜岭村中心屯,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5′**.**″。总占地面积约1.***㎡,设养殖区、办公生活区、粪污治理区,总建筑面积****㎡,其中猪舍****㎡,饲料房***㎡,办公生活区等配套设施***㎡。生产规模为年出栏****头生猪养殖。
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修订本)》,项目产品、生产工艺、设备不属于禁止、淘汰类,且该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意该项目在港北区武乐镇胜岭村中心屯内取水。
*、本项目位于港北区武乐镇胜岭村中心屯内,项目设置1个地下浅层水取水点,取水口位于厂区东北侧,采用抽水泵从厂区内已建的井中抽水,取水口坐标为东经***°**′**.**″,北纬**°6′0.5″,井深***,孔径0.**,最大取水流量为0.*****³/s。取水井为承压井,通过抽水泵抽取地下水,从水井提水至储水箱,经过过滤、杀菌、臭氧紫外线消毒等处理后再通过输水管网送至各个用水点。经现场调查,水井涌水量丰富,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该项目规模为年出栏生猪****头,根据《农林牧渔业及农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核算,日平均用水量为***/头·d,符合用水定额≤***/头·d准入条件要求。这部分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生产用水定额满足规范及行业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1.***m³。
*、该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河流水文情势、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潜力挖掘和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公司在运行期应落实《贵港市港北区南辉种养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头生肉项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A)》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请你公司在项目取水建设完成并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后,及时报我局核验。核验通过后,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方可正式取水。
*、项目正式取水后,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取水管理,按时报送取用水情况,及时维护取水计量设施,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并于每年**月**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用水总结和下*年度用水计划。下次延续取水申请,请于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日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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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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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水批〔****〕**号 关于贵港市港北区南辉种养专业合作社年出栏****头生猪养殖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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