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贵州金尘茶叶有限公司委托贵州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尘茶深加工项目(设备购置)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含供货、安装、调试、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助理农艺师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助理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高级工程师
注册(职称)证号:*******
公示期至****年**月**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贵州金尘茶叶有限公司(***-********)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贵州金尘茶叶有限公司
贵州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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