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丰江发电公司工作船购置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丰江发电公司工作船购置项目
2.2 招标编号:**-**-***-****-D-******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丰江发电公司工作船购置项目,采购工作船1艘,本船为工作使用船,航行区域为内河C级航区,主要航行于广东省河源市新丰江范围水域,满足工作、执法、接待等需求。
2.4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5 交货地点:***************指定码头。
2.6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中规定的情形,造成交船时间延长的,交船时间相应顺延,详见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条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3.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以投标人提供盖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为准)。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认可类别:铁质*般船舶)。
3.3 信誉要求:(投标登记结束后,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中,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分别提供查询当日生成信用信息报告打印件,每页加盖公章)。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项目(同类指长度≥**米船舶建造)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
3.5 其他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和本公司供应商灰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方式如下:
(1)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2)“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4)可选择下列任*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 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 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c) 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5)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支付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邮寄或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1月**日**时**分。地点为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号锦天大厦***楼i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免责声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广东“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以上媒体发布内容出现不*致,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
7.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银行转账底单复印件,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3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时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电汇底单或者转账凭证复印件。
7.4付款时请注明为本项目的保证金,即在摘要处注明: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编号:**-**-***-****-D-******)。
7.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到账成功的才视为有效递交投标保证金。
7.6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致。
7.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立即以邮件方式(附上签字盖章的合同扫描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逾期不候,视为主动放弃退还利息)退回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退还或者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从其规定。
②若中标人选择从其投标保证金中支付服务费,则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后告知招标代理机构,经招标人向招标代理确认上述信息,且需在中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签署合同并按要求缴纳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余下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于投标保证金返回投标人账上后*日内,投标人递交计息凭据(即计息期为从缴纳投标保证金之日起至退还之日止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凭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方需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相关证明)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的,招标人有权视情况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提交保证金账号信息(以下保证金账户信息为本项目合法有效的专用虚拟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 址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江*路***号
商务联系人 陈惠芳 电 话 ***********
技术联系人 黄若艺 电 话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河源市新市区东华路西面建设大道南边***号锦天大厦**楼 i号
项目负责人 梁佳兴、吴文科、徐浩洋
项目联系人 赖雪芳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_****@***.***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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