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海原县李旺镇团结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己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年海原县李旺镇团结村国土 综合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海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投资概算***.***元,建设资金来自****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支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原县李旺镇团结村
2.2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亩。主要建设内容为:(1)田块整治总面积为****.**亩;(2)机深耕并增施有机肥** **.**亩,机深耕深度**厘米,亩均增施有机肥****克。(3)修整砂砾石田间路**.**公里(路面宽4.0米,铺设砂砾石厚**厘 米);修整生产道路7.**公里(路面宽3.0米、土质路面)。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土地平整、农田地力提升、田间道路;
*标段:土地平整、农田地力提升、田间道路;
*标段:土地平整、农田地力提升、田间道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至*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 业*级及以上(外地投标企业需具备*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良好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 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施工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5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持**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 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9 时**分,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开标,各潜在投标人仍须携带制作生成投标文件的**锁(必须是同*把锁)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用于现场投 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悉知。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海原县南庄北巷与黎明路交叉口南**米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街与银湖巷交叉口向北**米
联 系 人:**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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