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汕路西闸至埔边段综合改造工程安置小区项目
(*期)设计招标澄清文件
各投标人:
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部分。凡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不*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本澄清文件,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澄清部分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表》“投标人业绩”修改如下:
自****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承接过设计费****元或以上的房建设计项目,每项得1.5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没有提供,则不得分。
(*)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表》“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设计人配置”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修改如下: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在****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设计费****元(或以上)房建设计项目每项得0.5分,最高得3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复印件及所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开标当月(不含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证明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体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即可,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没有提供,则不得分。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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