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配餐室和心理咨询室维修改造以及塑钢窗更换工程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
需求详情:
1、原墙面涂料铲除共计(3.3+3.6)*2*3.3+(4+4.5)*2*3.3+3.3*3.6+4*4.5-2.35*1.9-3.3*1.9-0.9*2*2平方米 2、内墙面刮大白两遍,刷防水乳胶漆两遍共计(3.3+3.6)*2*3.3+(4+4.5)*2*3.3-2.35*1.9-3.3*1.9-0.9*2*2平方米 3、天棚刮大白两遍,刷防水乳胶漆两遍共计3.3*3.6+4*4.5平方米 4、贴壁纸 对花共计(3.3+3.6)*2*3.3+(4+4.5)*2*3.3-2.35*1.9-3.3*1.9-0.9*2*2平方米 5、塑料板踢脚线高15cm共计(3.3+3.6)*2*0.15+(4+4.5)*2*0.15-0.9*2*0.15平方米 6、拆除更换金属(塑钢、断桥)窗三玻75型号共计13樘,总面积2.35*1.9*10+3.3*1.9*3平方米 7、木质防火门2樘,共计0.9*2*2平方米 8、石膏板封堵窗口,木龙骨,两侧石膏板,共计2.35*1.9+3.3*1.9平方米 9、LED灯60W,直径50cm共计12个 10、空调一台
服务周期: 7天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孙吴县第*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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