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区再生水厂 经开区再生水厂***加药隔膜计量泵 加药隔膜计量泵采购 采购项目 项目(第*次)(第*次)询价函
*、询价函内容
采购人 采购内容 交货地点 计划供货期 供应商资格要 求 质量技术要 求: 响应文件组成 |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 巴中兴蓉环境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区再生水厂所需的***加药隔膜计量泵, 成交供应商负责隔膜计量泵的制造、运输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报价 表。 巴中市经开区再生水厂(兴文*金机电市场旁),具体交货地点以采购人 通知为准。 本次采购系*次供货,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到货。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货物资 格的企业; (2)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 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0.5*人民币及以上的国产隔膜计量泵设 备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财务要求: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无连续亏损; (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单位公章);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表(见附件)。 3、供应商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保期限和范围(2)保 修期内外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
修期内外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1、份数:*份,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处。
响应文件要求 2、签署要求: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 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前(北京时 间),接受邮寄方式,响应文件寄出后报价人应关注快递信息并及时电 话通知采购人。
响应文件的递 交 | 2、递交地点: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综合楼*楼***会议室(巴 中市巴州区光辉镇虎家梁村) |
3、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虎家梁村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 程(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 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 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询价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 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则评审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若修正 后的报价大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评审价以响应函中填报的大 写含税**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经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
评审 | 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 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 |
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 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未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分;列入*般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处罚 期限内信用得分为**分。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 限内信用得分为**分。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企业),处罚期限内禁止参与 报价。
(2)同时列入*般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企业),信 用得分为**分。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供应商的信用得分为准。
最高总限价为*****.**元(含税价),单项(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 表。
采购限价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总限价,也不得超过单项(单价)最高限 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供货量为暂定量,合同结算价为交货单价与相对应的验收合格货物的实际
供货量乘积的总和。本合同无预付款,质保金为合同结算金额的5%。合同
合同价款及 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支付申请、双方签字确认的验
收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格支付材料于**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结
支付方式 算价的**%,剩余5%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个
月),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格退还资料后**个工作日
内支付。
地址: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综合楼3楼设备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流量:****/h
调节:可变频器调节 | |||||||||||||||||||||||||||
2 含税:暂定税率**%合计:元(人民币大写:元) |
注:1.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该单价为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
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⑴已缴纳及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项;
⑵合同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和其他伴随费用;
⑶合同货物配套资料费用、产品出厂检测等费用;
⑷合同货物售后服务费、技术指导;
⑸货物在运输或装卸过程中的自然损耗产生的费用。
2.增值税税金:供应商按采购人在“报价表”中暂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金并填报。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金额按国家规
定批准的税率及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计算。不含税单价、总价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含税单价、总价随实际税率变化而
调整。
3.响应***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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