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我局于****年**月**日组织开展****年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区级核发“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年**月**日,在我区辖区范围内拥有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持证单位共3个,从中随机抽取1个单位进行检查,抽查比例占有效持证单位总数的**.3%。抽查对象为福建绿水缘农业有限公司,其法人为赵志龙;执法检查人员为叶文鹏、苏凯杰。
*、检查内容
抽查对象是否符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林草种苗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档案和业务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行自检、标签、包装和广告等制度情况;是否存在违法情况等。
*、检查结果
(*)福建绿水缘农业有限公司现有资质、条件符合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
(*)福建绿水缘农业有限公司能够按照许可证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档案和业务登记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福建绿水缘农业有限公司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规范,苗木销售合同、发票齐全,苗木质量标准齐全,有产地检疫合格证,不涉及异地调运植物检疫证。
(*)执行自检、标签、包装和广告等制度情况。福建绿水缘农业有限公司苗木质量自检规范,标签规范,包装:无,广告:无;漳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苗木质量自检规范,标签规范,包装:无,广告:无。
(*)福建绿水缘农业有限公司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无违法或者被处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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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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