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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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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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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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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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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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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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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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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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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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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宁阳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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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城市管护服务中心宁阳县城区排水防涝改造提升项目;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对穿过宁阳县城区承担泄洪功能的15条河流(暗河)30公里河道进行清淤2.5万立方、修护堤岸16公里、水质净化等排水防涝治理,畅通排水通道。修建排水沟渠及雨水管网6公里,其中行洪泄洪干渠3公里,DN800雨水管道3km;配套建设雨水检查井、雨水篦子以及闸门等设施。
三、采购数量:详见项目清单;
四、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定;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按采购人要求,交付或实施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七、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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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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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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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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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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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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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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