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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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有投标人提问如下: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未具体体现基本水量,无法测算后期运营成本。 *、具有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中环协不是国家机构,不能作为评分加分项。 *、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文件 1. 人民政府出具的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文件; 2.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 3. 项目相关的审批文件; 4. 初步设计文件成果; 5. 项目相关的图纸; 6. 项目实施方案。 针对以上提问答复如下: *、招标文件中有日处理基本水量,请仔细阅读。 *、中环协(北京)是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专业环境类认证机构。是针对污水及垃圾处理、公共卫生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能力进行认证,与本次招标项目具有关联性且也属于国家级认证,招标人在对各潜在投标人的实力无法认定的情况下,该认证可以作为潜在投标人在污水处理行业实力的体现,具备加分条件。 *、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文件为中标后针对中标人提供。本次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自行编制实施方案,招标人将择优采纳使用。 因以上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次开标活动不予推迟。 西藏宏睿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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