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安县新安镇垦地合作示范区智慧农业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来安县财政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来安县新安镇垦地合作示范区智慧农业建设项目
*、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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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来安县鸿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塔山中路***号
被投诉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来安县峰汇国际**栋a座****室、来安县政务中心6楼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基本情况
来安县新安镇垦地合作示范区智慧农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于****年7月**日发布采购公告,8月**日开标和评标、8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为安徽易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刚公司”)。投诉人对采购结果存在异议于****年8月**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后因对质疑答复内容不满,又于****年8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关于质疑第2条云服务器技术参与明确要求提供公网带宽****,安徽易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易刚农业云”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属于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安徽易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商信政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拓普网络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家公司存在股权穿插、相互持股,已形成串通投标事实。
投诉事项*:第3条质疑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答复引用法律法规条款错误。
投诉请求:1、公示安徽易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投拼接显示屏的检测报告首页及编号;
2、认定中标候选人安徽易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虚假承诺、相互串通投标;
3、废除中标候选人安徽易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第***条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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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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