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环县环州故城艺术馆书画展示装饰,已由环县财政局以环财教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太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招标项目环州故城艺术馆书画展示装饰,已由环县财政局以环财教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太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内容:*楼大厅原装饰墙体拆除、铺地毯、*楼门厅及楼梯处窗户封挡、**楼作品展示区安装射灯及布电路线、书画悬挂轨道及吊钩安装、移动屏风、休闲椅子、广告拆除及设立宜传栏、展览装裱及布置。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2.3建设地点:环县环州故城艺术馆。
2.4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招标控制价:******.**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于被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文明办及司法等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4投标人需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4.1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8:**时至**时,下午**:**时至**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3获取地点:************。
注:凡参加获取招标文件的企业携带以下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进行现场审核,并提供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年**月6日**时**分。
5.2递交地点:************(环县回生公寓***)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办公地址:环城镇南关社区环江大道**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庆化苑*区**号商铺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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