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梅州市润昌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对公司现场进行了检查,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拟同意该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股
联系地址:梅县区新县城文化路6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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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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